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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團活動區 => 網團活動區 => 焚骨碾墨夜谈抄 => 主题作者是: 极夜十四 于 2022-12-06, 周二 21: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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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文以下一切内容仅完全适用于极夜十四作为典礼官时的《迷雾之城》TRPG,充斥大量个人观点和主观情绪。任何其他朋友若有参考,请务必发挥扬弃精神。
虽然标题写了partⅠ,但这是我写了一大半之后发现今天要写的太多了估计写不完所以临时加的,有没有part后面完全取决于我的心情。
当你们看到标题的时候,有些人可能会对此嗤之以鼻:玩得更好?为什么要玩得更好?!我玩游戏是来找乐子的,而不是学习和训练的!那好多跑团的前辈都说了,跑团跑的开心最重要!而且,凭什么由你来定义我玩的好不好?只要我玩的开心我就是玩的最好的!
当然,这种车轱辘话你是可以说的,我也不会对此表示反对,但只是那样的话,我们可能不适合在同一桌玩,你也不用接着往下看,就这样。 :em015
那么,接下来是正经的内容:
没错,我知道com很自由,特别特别自由,我也是因为喜欢这一点才会带你们跑这个规则,但是我接下来要讲的话请你们先别动手掀桌子:com可能并没你想象的那么自由。
你知道的,我是那种叙事者派别,就是对规则书的某些具体规则可以改动,但不会去改规则书的核心风味的那种人。当我带你们跑com时,它总是一个黑色,即noir风格的故事,人性总是扭曲和古怪的,被各种别人甚至不能理解的欲望和念头所驱使着行事。所以你如果不了解什么是黑色故事,答应我至少先去看一下蒂姆波顿版本的《蝙蝠侠》,好么?当然,如果你不那么喜欢这种压抑的黑色故事,不希望玩一个呃,阴郁、冷酷或者是有某些精神创伤(但他还是会很酷炫)的角色,我们可以去换别的规则玩玩,比如那些画风更轻松、更欢乐的,像是《我的小马驹:马国之尾》或者是《角川书店诚意巨献:在沙耶之歌般的凄美悲剧中听见日本美少女的呼唤》。总之,这个规则就是为了黑色的特定画风所设计的,你不能强行拿它干别的事,那会像在麻婆豆腐里放草莓一样恶心。
我知道com这个规则它看上去让你想玩什么样的角色都可以,不过,不过,我依然强烈不建议使用游戏、动漫等新时代的ACG主题作为你角色的神法,这毕竟不是个cosplay规则。你要知道com本身就已经是个游戏了,但我们要给它加上一些严肃的、崇高的元素,让它的架构显得不那么轻浮,变得酷炫起来。而过于现代的神法主题会让我们的故事变得看起来像……三流日轻厕纸。
既然提到了角色创建的问题,那我们今天就来先讲讲角色创建好了,所以:
1、在故事中,你角色的神法究竟是什么?
让我们来翻翻规则书,这上面告诉我们,神法是一个选中了你的故事,是一种超能力巴拉巴拉……啊真是抱歉,我们要讲的不是这些世设,原谅我在小标题上玩了个文字游戏。
我接下来要说的是一点看上去有些故弄玄虚的玩意,可能会有掉书袋的嫌疑,但如果你希望把这个游戏玩的更好,麻烦你还得看下去。
在 film noir,即典型的黑色电影中,像是《日落大道》、《爱德华大夫》或者是《惊魂记》,它们对核心人物的描写都有一个突出的特性,不不不,我不是说他们都是杀人犯或者都很帅什么的,我的意思是:他们的人性都被异化了,外在表现就是不正常的精神状态。包括在后来的新黑色电影,譬如《银翼杀手》和《穆赫兰道》、《冰血暴》,尤其是《银翼杀手》,把人性的异化这一议题更加赤裸地摆到了台面上(甚至主要人物们压根都不是人类了)。
那么这和你,你的角色的神法,关联在哪里呢?很简单,神法就是角色异化的那一部分,而不是一件让你的角色变得更强大的礼物。你看,你的神法都有谜题,它要求你为你的谜题而行动,你得找到谁是吉尔伽美什,或者弄清楚你到底为何而猎杀。让我们回头想一想:这和角色的日常的、原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呢?当然没有,com就是这么设置的,神法是理法的杀手,它贪婪地想要吞没角色的日常生活,抹杀角色作为这个人在城市里生活的数十年,而彻底变成一个虚构的故事中虚构的角色。
你的角色本来是个律师,名叫查理·布鲁克斯。他工作认真勤恳,想要有一天在城市里买一套自己的房子。有可爱的女朋友、有一同喝酒的老友、养了一条非常聪明的边境牧羊犬。但当他越来越深地陷入他的神法大恶狼时,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丢掉工作?没关系,女朋友和我分手了?无所谓!现在我是强大的传颂者,我甚至即将成为化身……我可以在城市里完成我的愿望,那就是:吃掉每一个可口的弱者!
至于那套曾经一直心心念念的房子呢?大恶狼当然已经不再喜欢它了,他一口气就能吹飞许多房子。
这就像是《惊魂记》的最后结局,如果你看过你就知道我在说什么,如果你没看过那就赶紧去看,因为我感觉《惊魂记》对com这个规则的创作者影响非常之大。
这样的话我们再回过头来看com规则书里的很多地方,就能回味出一点感觉:为什么在规则数值上神法越多并不越强大?为什么官方给的预设卡接触者、临界者和传颂者都有,而且官方模组也不对角色卡神法数量做推荐?为什么超限解放是掷骰+理法,理法越多越容易成功?为什么完全失去理法的角色要叫做化身?为什么规则看上去并不希望你当一个化身?
现在,你得到了解释。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要面对新的问题:
2、到底该如何创建你角色的神法和理法?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规则书本体加上扩展S&S已经讲的全面又具体了,本来不需要我去讲(而且这个问题讲起来真的很长)。但我不知道你们是不看规则书还是有看没有懂,总之我至少没看出来你们懂了。所以我还得受累给你们浓缩提炼精简一下子:
角色的神法和理法一定要有关联。
先别急着反对,我是说,要有关联,但这种关联不一定是表面上的,或者说同一立场的。
我觉得还是举个例子你们能更好地理解:比如查理·布鲁克斯,我们想要让大恶狼做他的神法概念,这很好,也很棒。但是比如说,我们希望查理·布鲁克斯是个好人,甚至是个温柔的人,这样他就必须去压抑大恶狼的残暴和恶毒,没错,这就是关联。
查理·布鲁克斯,个性乐天和善(大恶狼的残暴);
闲暇里的爱好就是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石头,可以说是个矿石鉴定专家(大恶狼被樵夫把肚子里缝满了石头);
他有一个奶奶,但并不是他真正的奶奶,而是去世的青梅竹马的奶奶,他一直把自己当作她的亲孙子(小红帽的奶奶);
同时,他也是一个认真能干的律师,而且有意思的是特别擅长于钻法律的空子来为无辜的好人,或者是以暴止暴的英雄脱罪(大恶狼的狡诈);
他目前最大的敌人是一家建筑开发公司,他正在为三个因为作业事故而失去生命的工人而奋斗,但对方势力相当大,也非常恶毒,总是想找机会对付他(三只小猪);
查理还有点儿特别的爱好,他最喜欢的节日就是万圣节,平常会去参加各种各样的漫展,当然,他总是打扮成女性角色(大恶狼假扮小红帽的奶奶)。
看看,发现了什么没有?查理·布鲁克斯的人物背景很丰富,而且他有很多不同的侧面,复杂而立体。这是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刚刚想出来的,这不是因为我很厉害,而是因为我化用了很多大恶狼故事里的原典作为倚靠的出发点。所以,接下来,听好了:
这就是!为什么!规则书!和我本人!都!一直强调!你们的神法一定要找个!故事够丰富的原典!!!
恕我直言,你们基本上在文学创作,甚至是角色创造这一小方面都非 常 不 行,你们完全就是外行的,当然,我们这是玩游戏,并不需要那么高的要求。所以,你们就应该老老实实地去找个坚实可靠的参照物,然后再开始遐想,而不是他妈的凭空想象出一个一捏就泄气的中空囊袋!
呼,现在我舒服了。
另:如果你在看上文的时候觉得被骂了,没错,骂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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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比如我个人还是想玩更独特的角色,如果角色设定必须跟原典一一对应的话会有很受限制的感觉……
(坐等被楼主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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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比如我个人还是想玩更独特的角色,如果角色设定必须跟原典一一对应的话会有很受限制的感觉……
(坐等被楼主骂)
事实上最后这一部分说的其实不是你的角色必须和原典有对应——而是你的角色最好从原典找依仗开始创建和联想,因为就像我说的,大部分人根本没有创造一个足够好的、复杂的角色起点的能力。
就像是玩乐高,按照官方和UP主们的创意自己来修改布局什么的很简单,但是从头开始构思整个结构就会非常难。你觉得那些规划好的图纸和结构是一种限制,还是基石?
当然如果你是那种厉害的人,就当我在放屁 :em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