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叹了口气……“女娃子的好奇心起来果然拦不住,反正早晚你也会知道的”
“三年前我登上苦艾号,也是个优秀的厨师副手,再往上爬一爬问题也不大,
直到我膝盖中了一箭,直到我和哈里根那个混蛋赌博”,说到这里他的面目狰狞,“我把自己的命赌给了他,失去了成为更高级军官的上升机会;他命令我去送死,我也得照办;也只能这样终日酗酒祈求他不要记起我。”
然后他叹了口气:“虽然命大概是保住了,但是这么多年酒喝下来,身体大不如以前,武艺也生疏了。大概只能在厨房切切鱼生了,对了……我看你们武艺不凡,我的老伙计就交给你们了”
说着他从厨房墙上,取下挂着的钩爪,交给你们:“这是我年轻的时候最喜欢用钩爪,叫做Steadfast Grapple稳固钩爪。只要把它抛出去,可以自动抓住50尺以内的任何物体Object,而抓人也很简单,只要和平时一样使用就行了。被抓住的人,没有和巨人一样的力量(DC30的力量检定),或者施法者的解除魔法,或者主人主动叫他松开,它基本可以抓得死死的。”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带着他闯荡过不少地方,现在的亡命港的飓风之王知道不,我和老伙计一起溜进他的王座,就见到他的旗舰不义之财号。好家伙那艘船100尺长,30尺宽,比三艘苦艾号还大。船上的人腰间都别着火枪,我看了一眼就溜回来了,那可不...”(省略装逼3000字